2004 年,亞馬遜創辦人兼執行長貝佐斯 (Jeff Bezos) 指示公司員工搶在亞馬遜競爭對手之前打造出世界上最好的電子閱讀器。亞馬遜最初使用的代號菲奧娜的設備。
Kindle 的名稱是由品牌顧問 Michael Cronan 和 Karin Hibma 設計的。Lab126 讓他們為產品命名,他們建議“kindle”,意思是點燃火。他們認為這是對閱讀和智力興奮的恰當比喻。
Kindle 硬體從 2007 年推出的初代 Kindle 和 2009 年推出的 Kindle DX(具有更大的 9.7 吋螢幕)演變而來。在 2017 年推出 Oasis 2 之前,DX 一直是唯一一款非 6 吋電子墨水螢幕 Kindle 裝置。該系列包括帶有鍵盤的早期設備 (Kindle Keyboard)、帶有觸摸感應、發光、高解析度螢幕的設備 (Kindle Paperwhite)、帶有 Kindle 應用程式的早期平板電腦 (Kindle Fire) 以及低價位設備有觸控螢幕的裝置(Kindle 7)。然而,Kindle 電子閱讀器通常是一種用途狹窄的閱讀設備,而不是可能在閱讀時造成乾擾的多用途硬體。活動內容支援於 2010 年推出,但在 2014 年底從新的 Kindle 裝置中刪除。
亞馬遜還推出了可在各種裝置和平台上使用的 Kindle 應用程序,包括 Windows、macOS、Android、iOS、BlackBerry 10 和 Windows 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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